黄冈公务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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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国考管理学高频考点

2014-11-20 11:29 湖北公务员考试 https://hb.huatu.com/黄冈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黄冈华图

  【管理学基本原理】

  Ø 人本原理

  以人(员工)为中心,以人为本。

  Ø 激励原理

  采用科学的方法激发人的内在潜力,使每个人都能做到尽其所能,展其所长,自觉地努力工作。

  Ø 能级原理

  将不同的个人,根据其能力大小,分别安排在适当层次的组织机构中,做到人尽其才,能者多劳。

  Ø 系统原理

  为了达到最佳管理,必须进行系统分析,抓住系统的三个环节:目的性、全局性、层次性。

  Ø 权变原理

  从实际出发,在不违背客观规律的前提下,发扬创新精神,灵活选用不同的管理模式及管理策略,及时组织管理变革,以适应管理目标和客观条件的变化,使企业不断发展。

  Ø 效益原理

  良好的经济效益是企业的主要追逐对象,也是企业管理的出发点和归宿点。

  【公共管理基础知识】

  Ø 职能

  公共管理的职能包括:政治职能、经济职能、市场监管职能、市场秩序维护职能、收入分配调节职能、社会管理职能、社会保障职能、公共服务职能、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能。

  Ø 公共事业

  所谓公共事业,是指一定的社会组织为满足社会公共需求、提高社会成员整体生活质量和共同利益为目的,提供非物质生产和劳务服务的一系列部门和活动。它涵盖了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社会保障、公共设施(也叫公用事业)等领域。

  公共事业的基本特征是公共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公众性:受益对象是社会公众。

  共用性:服务内容涉及广大社会成员的共同需求。

  公益性:服务目标是实现公众的共同利益。

  非营利性:事业产品的生产和提供不以营利为目的。

  公共服务管理的原则:①公正;②平等;③效率;④责任;⑤公共利益。

  Ø 公共危机

  特点:公共性;突发性;紧急性;高度不确定性。

  危机应对要点:减少、缓解危机;动员、准备资源以有效地控制危机;回应社会与公众的需求;危机后的恢复与重建。

  Ø 公共危机的分类与等级

  ①公共危机的分类,可以从突发公共事件的诱因和性质两个角度来划分。

  因素具体分类

  诱因角度自然灾害

  社会事件

  性质角度自然灾害:地震、火灾、风灾、火山爆发

  人为事故:交通事故、生产事故、爆炸、人为灾害

  重大社会事件:社会骚乱、恐怖袭击、外敌攻击和入侵等。

  ②公共危机的等级

  在我国,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按照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危机事件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用红色表示);Ⅱ级(重大,用橙色表示);Ⅲ级(较大,用黄色表示);Ⅳ级(一般,用蓝色表示)。

  根据“能力本位”和“重心下移”的分级管理原则,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的突发公共事件,分别由中央级、省级、市级和县级政府统一领导和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政府职能】

  Ø 分类:

  政治职能、经济职能、文化职能、社会职能

  Ø 政府职能的转变

  是国家行政机关在一定时期内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职责、作用、功能的转换和发展变化。包括管理职权、职责的改变;管理角色的转换;管理手段、方法及其模式的转变等。

  Ø 需要处理好的关系

  转变政府职能,必须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微观事务管理,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同时改善和加强宏观管理,注重完善制度机制,加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国务院机构职能体系。

  【行政监督体系】

  Ø 内部行政监督

  也称为政府自我监督,是由政府主动实施的行政监督。政府是行政监督的对象,同时也可以是行政监督的主体。内部行政监督是行政监督体系的第一道防线,也是最直接、最迅速的监督。主要包括行政机关内部的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

  Ø 外部行政监督

  外部行政监督由外在且独立于政府的组织和人员来实施对政府的外部制约,这是针对政府行政的第二道防线,也是最有力、最有效的一道防线。主要包括政党、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社会团体、新闻媒介、人民群众等对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 

    (编辑:黄冈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