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16 08:57 湖北公务员考试 https://hb.huatu.com/ 文章来源:罗田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为适应新时期公安工作需要,根据公安部《关于在城市公安机关试行文职人员制度的意见》(公通字[2009]44号)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函【2010】356号)的精神以及外地经验,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警务公益性岗位人员(以下简称辅警)。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公告方式
采取报纸、电视、网上公告的形式公布招聘事宜,网上具体为罗田县政府网站、罗田县人社网站、罗田公安民意110网站和罗田县公安局官方微博(罗田公安在线新浪微博)。
三、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男性辅警人员20名(报名人数低于40人时,名额按比例递减),主要从事交通协管工作。
四、招聘条件
1、政治品德好、身体健康;
2、年龄在30周岁以内;
3、自愿从事公安交通辅警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良好的表达沟通能力,作风正派、保守秘密、遵纪守法;
4、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双眼裸视或矫正视力4.8以上,身高1.70米以上;
6、本人、家庭成员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盗窃、聚众斗殴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7)其他不宜报名的。
五、招聘方法和步骤
(一)报名初审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15日---2015年1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罗田县公安局620室(联系电话:0713-5856912)。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其它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另交近期同底小2寸彩色照片8张。
4、初审: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诸如身高、年龄、学历等条件进行初审,合格者发放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或考试不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考核
1、笔试:满分100分,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根据笔试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1:1.5)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主要进行语言表达能力测试,具体方法为:对参加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抽签决定应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抽签号。面试时间为8分钟,满分100分,参加面试人员首先自我介绍,时间为3分钟,然后现场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时间为5分钟,考官现场打分。对于违反面试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3、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如出现并列,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又相同,则具有公安机关工作、部队服役经历或法律专业者优先。
(三)体检、政审及公示
1、体检:参加体检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集合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顺延补足参加体检人数,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公示:对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人员,进行5天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履行聘用手续。
六、聘用、工资待遇及经费来源
按有关文件规定,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合同,实行一年一聘。
1、经考核合格的,聘用期间,工资标准不低于1200元/月;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
2、聘用期间每半年考核一次,一年内考核有一次不合格的,合同期满后(下一年度)将不予聘用。
3、所需经费由县政府统筹解决。
七、用工性质及工作职责
本次招聘人员为辅助警务人员(具体为道路交通协管岗位),属公益性岗位。
辅警主要是指公安机关中在非执法岗位上从事技术性、事务性、辅助性工作,系非行政、非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直接参与公安执法(含行政审批),在人民警察的带领下,开展治安巡查、维持秩序、交通管理等公共事务。
八、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保证工作的顺利实施,特成立罗田县招聘辅助警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招聘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罗田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201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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