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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2016年公开招聘广播电影电视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6-05-09 14:34 湖北公务员考试 https://hb.huatu.com/黄冈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黄冈华图

  【导读】2016红安广播电视局招聘23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 2016年5月6日—5月11日。黄冈人事考试网将及时更新湖北政法干警、湖北公务员、湖北事业单位等招考资讯,考生敬请关注【2016红安事业单位考试群:346696878】,咨询电话:0713-8829114 15387192552 15387193352 15387192652

  红安县2016年公开招聘广播电影电视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县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的发展,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结合单位岗位空缺,经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广播电影电视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详见《红安县2016年度公开招聘广播电影电视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三)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且能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6年5月1日至1998年5月1日期间出生);

  (六)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且具有报考岗位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注:具有报考岗位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上广播电视媒体从事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网络运维<岗位代码08>岗位不限定在广播电视系统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6年5月1日。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曾被开除公职的;②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录用纪律行为的;③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④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处分的;⑤受到党政纪律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⑥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⑦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考试程序和方法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指导监督下,以红安县广播电影电视局为主组织进行。整个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公开监督。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于2016年5月3日至5月11日通过红安网(www.redhongan.com)、红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arsj.gov.cn)等网站查询。

  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见附表。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6日至5月11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11日17:00。

  2、报名地点: 红安县人才交流中心(城关镇园艺大道168—4号红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4、报名资料:①《红安县2016年公开招聘广播电影电视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见相关网站招聘公告附件)填写完整后打印,一式三份;②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附加有效学历认证);③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④近期免冠无修正白底1寸彩色登记照4张;⑤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一份;⑥报考岗位所需其它资格条件要求的材料原件、复印件(详见《红安县2016年度公开招聘广播电影电视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5、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鄂价费字〔2007〕18号、鄂价费规〔2011〕100号文件)缴纳笔试考试费50元/科。

  6、领取准考证:报考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于2016年5月13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红安县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准考证。

  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上述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取消或削减该招聘岗位计划。少数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同意,可在征求本人意愿的基础上,从报考其它岗位同类专业人员中调剂,或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报名材料、缴费、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考核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招聘考试工作

  此次招聘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如出现缺考、违纪等情况,其该科考试成绩按零分计算。

  1、符合特殊岗位(播音主持<岗位代码03、06>)资格条件的人员,参照《黄冈市直事业单位招聘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黄人社发〔2013〕21号)文件规定,以考核(面试+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招聘;

  ①特殊岗位面试时间:2016年5月14日,上午9:00开始。

  ②特殊岗位面试地点:红安县思源实验学校(红安县城南工业园金沙村谢家田)。

  ③技能操作考核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2、符合其它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采取考试(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实行百分制。

  ①笔试内容:综合理论、专业知识。

  ②笔试时间:2016年5月14日,上午9:00—11:00。

  ③笔试地点:红安县思源实验学校(红安县城南工业园金沙村谢家田)。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

  ①面试人员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每一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少数急需紧缺专业岗位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同意,可根据考生申请,从报考其它同类岗位未进入该岗位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已进入面试名单的报考人员不参与调剂),或适当放宽开考比例。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有关面试事项在红安网、红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告。

  ②面试资格确认:进入面试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连同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无修正白底1寸彩色登记照2张到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资格确认合格者须按规定(鄂价费字〔2007〕18号、鄂价费规〔2011〕100号文件)缴纳面试考试费50元/科。

  ③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抽调资深专业人员组成评委现场评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

  ④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考生缺考、违纪等原因,导致有效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该岗位招聘计划不作调减,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控制线。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考核体检环节。

  (3)综合成绩计算及公示

  ①特殊岗位考核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40%)+(技能操作×60%)。

  ②其它岗位考试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招聘相关信息在红安网(www.redhongan.com)、红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arsj.gov.cn)网站上发布,不另行通知考生,逾期未参加下一轮招聘程序(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各岗位拟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复审对象并进入复审。如特殊岗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时,以技能操作成绩高的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体检程序;其它岗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体检程序。复审环节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组织审核考生学籍(人事)档案及各类证件等资料,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它原因取消资格而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资格复审环节完成后,组织入选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资格出现名额空缺,从考核合格人员中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如没有递补的,则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书面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和公示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诚信记录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对考察不合格者,则取消拟聘资格,并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将在红安网、红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并查实有不符合招聘规定的,取消招聘资格,不再递补。

  (七)聘用及人事管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首个聘期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及试用期未满自动离岗、发现聘前隐瞒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经审批不按时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其它事项

  本次招考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咨询电话:0713-5182343、0713-5249736

  附:《红安县2016年公开招聘广播电影电视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红安县2016年度公开招聘广播电影电视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红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红安县广播电影电视局

    (编辑:黄冈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