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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备考:普通抢劫罪

2019-09-30 10:28 湖北公务员考试 https://hb.huatu.com/黄冈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条件:

  1.目的:非法占有(不合法的占为己有)

  2.手段:暴力、胁迫(不是出于自愿,被迫的)、其他方法(考试常出现昏醉抢劫)

  昏醉抢劫举例:甲想抢乙的包,没有采取直接的打或者伤害的行为,而是请乙喝酒,把乙灌醉后拿走了乙的包,这种行为就是昏醉抢劫。

  3.结果:劫取了公私财物(把想抢的东西抢到手了)

  由此,从构成条件里还可以总结出普通抢劫罪的一点是要求“实施暴力和取财的时间——两个当场”(暴力是当场实施、财物也是当场拿到手)。

  【练习题】

  老李晚上出门散步,在酒吧门口看见一男子酩酊大醉在地上,遂对围观群众谎称自己是该男子的亲戚,将男子扶到偏僻之处后拿走其钱包,内有人民币万余元,老李的行为构成了:

  A.盗窃罪 B.诈骗罪 C.抢劫罪 D.抢夺罪

  【答案】A

  【解析】确实涉及到了喝醉,但题中的男子喝醉并不是老李灌醉的,所以并不符合昏醉抢劫,同时在本题中老李没有采用暴力、胁迫的手段,不符合三个构成条件里的手段,因此本题不选择抢劫罪,选择盗窃罪是因为老李的行为相当于偷,本题中没有涉及到老李对男子的欺骗,也没有涉及对物暴力,因此选择A。

    (编辑:tr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