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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在私人领域饮酒,不必视同洪水猛兽!

2020-09-25 14:57 湖北公务员考试 https://hb.huatu.com/黄冈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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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速递:近日,甘肃省庆城县印发了《关于禁止公职人员饮酒的规定(试行)》的通知,该“禁酒令”第四条明确规定,公职人员不论是正常上班还是节假日值班、执勤或工作日八小时外一律禁止饮酒。这也就是说,在此禁令之下,庆城县的公职人员,在工作日即使下了班也不能饮酒。

新京报:庆城县此番推行“禁酒令”,其初衷无疑是好的。作为公务服务的提供者,公职人员相比普通民众要承担更多的义务,也符合现代公权伦理。但是,将禁酒令延伸到“八小时之外”,牵涉到的公职人员权利保障和义务界限问题,值得探讨。无论从法律还是情理上来说,“八小时之外严禁喝酒”都说不过去。说到底,饮酒本身只是生活的一种自然形式,这种行为本身并无好坏之分,只是当把这种行为放到日常行政的公共领域时,其带来的负面影响,比如公款吃喝腐败、影响效率等才是禁酒令应禁的对象。而“八小时之外”,当公职人员恢复了自然人的身份,暂时切断了与公共领域的联系,饮酒所带来的对公共领域的负面影响也失去了土壤。公职人员也不是机器,作为一种生活乐趣,让公职人员在私人领域拥有饮酒自由,实在不必视同洪水猛兽。

    (编辑:红安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