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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热点:任性存款被拘敲响权利警钟!

2020-10-28 20:07 湖北公务员考试 https://hb.huatu.com/黄冈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面试热点相关背景

日前,苏州园区某银行业务大厅来了三名不速之客,三名男子霸占了银行的两个柜台要求存钱,每次只存10元,存完后又继续拿出10元。这样一直持续了三天,不顾排队的市民怨声载道,也不理会工作人员的苦心相劝,甚至警察到场告知违法后仍我行我素。最终,两名男子因涉嫌扰乱单位秩序,被园区警方依法行政拘留(9月14日《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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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如此霸占银行柜台的任性存款者,不仅造成了资源浪费,更给他人带来不便,显然是不道德的。然而,当地警方将拘留之后,却引来不少争议。

有人认为这两人行为虽有不妥,但也不至于违法,网友的这一观点看似有一番道理,毕竟“存款自愿、取款自由”这是法律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的基本原则,在当前银行的各项规定中,对存款行为是全开放、无限制的。因而,网友认为在私权领域,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如此存款并不违法。

事实上,若是单纯的“恶意”存取款行为,并不宜直接认定为《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扰乱单位秩序行为。而在银行存取款,本质上属于民事行为,需要受到民事法律的约束。民事法律的基本法律原则即“禁止权利滥用”,民法通则也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应当尊重社会公德。复重存入10块钱,3天存款业务达450多笔,这显然与诚实信用和社会公德相悖,因此,针对这种明显违反民事法律的行为,银行就获得了拒绝交易权。当银行明确行使了这种民事自力救济权,这些男子依然霸占柜台,影响银行正常经营秩序,这就上升为行政违法行为。

如果对银行有意见,可以通过正当途径反映。霸占银行柜台任性存款,可谓损人不利己,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必须依法制止。法律是为了保障每一个公民的权利不被侵犯,但也不允许权利被滥用,尤其是自身权利的行使可能会损害国家、社会、集体或他人的利益时,应理性克制,使自己的权利在法律边界内行使,不越界就不会违法。

    (编辑:蕲春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