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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黄冈红安县事业单位招聘部分岗位考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

2020-11-05 13:37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b.huatu.com/黄冈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红安县人民政府

  根据《红安县事业单位2020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和要求,经过笔试、面试程序,现将考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红安县事业单位2020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部分岗位考察、体检名单

  根据《公告》的要求和规定,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公开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

  详细名单见附件。

  二、考察

  1、考察时间:考察工作自2020年11月9日开始,具体考察时间由考察组确定,并提前1天通知考生本人。

  2、考察内容: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诚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方式: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者用人单位政工人员组成考察组,分组进行。

  4、被考察对象须提供的材料:①个人人事档案(如需调档函,请到红安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开具);②个人自传(手写一份,要求本人签名);③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和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学历、学位认证结果;④银行征信记录;⑤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⑥综合治理证明(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社区盖章)。

  5、考察对象如有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体检

  1、 进入考察体检阶段的考生请于2020年11月6日早上7:30在街心花园集中,由工作人员统一带队前往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医院现场收取。

  2、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饮酒、熬夜;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进水(包括饮料)。

  3、体检时着装宽松,不宜穿戴有金属线的衣服、连裤袜及长筒靴。

  4、参加体检的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5、考生体检项目及其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6、体检结束后,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将联系需要复检的考生(其他考生不通知)。需复检的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7、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的,按作弊处理,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严禁考生家属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8、体检对象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特此公告。

  附件:红安县事业单位2020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部分岗位考察、体检人员名单

  中共红安县委组织部

  红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4日

  文章来源:http://www.hazf.gov.cn/art/2020/11/4/art_15428_1343181.html

    (编辑:tr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