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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将房屋租给乙,并约定租期2年,半年后-

2021-10-12 10:33 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b.huatu.com/国家公务员考试群 文章来源:湖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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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多选题. 甲将房屋租给乙,并约定租期2年,半年后,甲将房屋卖给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乙必须立刻搬离该房屋

  B.甲在卖房前应当通知乙

  C.若乙愿意继续租赁,但丙不愿意将房屋出租给乙,甲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D.若乙愿意继续租赁,则丙应当按照甲与乙之前的租赁协议将房屋租给乙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查民法知识。AD项: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可知,A项错误,排除;D项正确,当选。

  B项: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可知,B项正确,当选。

  C项: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八条,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可知,C项正确,当选。

  因此,选择BCD选项。

  【拓展】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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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红安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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