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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备考干货之《民法典》

2021-09-27 15:42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b.huatu.com/湖北公务员考试群 文章来源:湖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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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判断是行测中的必考内容,而且一般都是排在行测第一部分。可能部分学员在做题时有自己的一套顺序,但更多数的情况是,放在第一位的常识备考不到位,考生在考场上的心态会很受影响。因此,掌握应知应会的常识知识点是我们稳定心态、做好行测的必备技能。常识判断主要测查报考者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重点测查对国情社情的了解程度、综合管理基本素质等,涉及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文化、地理、环境、自然、科技等方面。而近年来,常识题目出现了将各类知识点融会贯通进行考查的趋势,这就需要广大考生不断扩宽自己的知识面,学会用综合的思维去看待题目。到底如何拨开层层迷雾找到正确的答案?我们通过例题来感知一下。

  【例1】(2021年国考副省级)关于我国民法典,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秉持“民商合一”传统,把许多商事法律规范纳入其中

  B.对我国先前的民法体系和内容实现了颠覆性突破

  C.首次将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列为民事活动基本原则

  D.知识产权和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独立成编

  【题目分析】这道题考查的是民法典。题目从宏观角度要求对《民法典》实施的背景、原则及体例编排有一定的把握。总体来讲题目不难。

  做此类题目时,建议先采取排除法,排除掉显而易见的错误选项。B项,“颠覆性突破”表述错误;C项,“首次”错误,《民法总则》中将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列为民事活动基本原则。其次,在A和D选项中,如果考生对《民法典》的编纂体例比较熟悉,也能轻而易举判断D项错误。

  【答案】A

  【解析】2020年5月22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说明我国民事法律制度建设一直秉持“民商合一”的传统,把许多商事法律规范纳入民法之中。A项正确。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颠覆性突破”表述错误,我们是将民法总则与经过常委会审议和修改完善的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合并,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进而进行一步步的审议,最终通过实施。B项错误。

  C项:2017年3月15日通过的《民法总则》首次将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列为民事活动基本原则。总则第九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C项错误。

  D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因此,知识产权和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并未独立成编。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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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麻城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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