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教师招聘

义务教师公基督学1000题第二节 民法6

2021-03-16 14:43 湖北教师招聘 https://hb.huatu.com/湖北教师考试群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订阅
湖北华图
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教师招聘信息

义务教师公基督学1000题第二节 民法6由湖北教师考试提供同步湖北人事考试。更多关于义务教师公基督学1000题第二节 民法6,湖北教师招聘试题资料的内容,请关注湖北教师考试频道/湖北人事考试咨询电话:027-87870401。湖北教师考试交流群:湖北教师考试群

6.我国《民法总则》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   )原则。
①自愿 ②等价有偿 ③公平 ④诚信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③④








6.C【解析】①自愿,《民法总则》第五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②等价有偿,《民法总则》并没有该原则。③公平,《民法总则》第六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④诚信,《民法总则》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C项,①③④是《民法总则》规定的原则。故正确,当选因此,本题选择C选项。
 

    (编辑:黄梅华图)

    2022年湖北中小学教师报名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