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16 14:51 湖北教师招聘 https://hb.huatu.com/ 文章来源:未知
义务教师公基督学1000题第二节 民法17由湖北教师考试提供同步湖北人事考试。更多关于义务教师公基督学1000题第二节 民法17,湖北教师招聘试题资料的内容,请关注湖北教师考试频道/湖北人事考试!咨询电话:027-87870401。湖北教师考试交流群:
17.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为( )。
A.主体、行为、权利和义务
B.物、行为、智力成果
C.主体合格、内容合法、意思真实
D.主体、客体、内容
17.D【解析】民事法律规范调整所形成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核心内容的社会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民事法律关系客体及民事法律关系内容。D项正确,当选。A项,行为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权利和义务即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A项错误,排除。B项,物、行为、智力成果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不符合题干信息,排除。C项,主体合格、内容合法、意思真实是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要件,不符合题意,排除。因此,本题选择D选项。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