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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师公基督学1000题第二节 民法47

2021-03-19 11:25 湖北教师招聘 https://hb.huatu.com/湖北教师考试群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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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   )。
A.8周岁 B.出生
C.16周岁 D.18周岁









47.B【解析】本题考查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民法总则》第十三条的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故B项正确。
根据《民法总则》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故A项中的8周岁是区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分界。
根据《民法总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本题选择B选项。
 

    (编辑:黄梅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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