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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育系统部分学校教师面试及有关事项公告(2)

2016-08-27 10:44 湖北公务员考试 https://hb.huatu.com/黄冈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红安教育信息网

  面试考生于面试当天上午7:30前未到达候考封闭室(思源实验学校报告厅)、参加面试顺序抽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根据岗位专业性质及面试人数情况将面试人员分为高中职教、特教小学、幼教三组。每组又按学科分为小组进行面试。

  2、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报到。

  3、面试期间,考生须严格遵守面试考场规则,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安排。报考高中教师、特殊教育教师、职业教育教师、农村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不得携带除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以外的物品,如已带入的应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特别是通讯计时工具,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报考幼教岗位的考生除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外,可带U盘(贴好自己的姓名和考号)。

  4、面试时,考生不得向面试考官报告自己、家庭人员的姓名及本人的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籍贯等信息。如有违反者作违纪处理,成绩记零分并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实行100分制。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考官评分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面试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当场公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6、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因上述原因导致有效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80分以上的(含80分),方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

  7、为方便考生及时知晓,按时参加面试。在公告的同时,由用人单位同步短信通知考生。请各位考生面试前做好相关准备,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

  8、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第4号令)执行。

  联系电话:0713-5249220(红安县教育局政工股)

  0713-5282432(红安县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股)

  未尽事宜将及时在红安网、红安教育信息网、红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相关附件下载

  红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红安县教育局

  2016年8月26日

(编辑:黄冈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