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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黄冈蕲春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50人】

2019-05-13 10:22 湖北公务员考试 https://hb.huatu.com/黄冈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黄冈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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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推进“我选湖北·梦圆黄冈”计划,为黄冈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一批高层次人才(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到蕲春县事业单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数量、岗位和对象

  计划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50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25人、管理岗位25人。

  设置博士研究生特设岗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专业不限,招聘数量不限。

  公开招聘对象为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或国外知名高校同等学历人员(含应届、往届毕业生)。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蕲春县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博士研究生应于1983年5月30日至2001年5月30日期间出生,即: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应于1988年5月30日至2001年5月30日期间出生,即: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2)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已在蕲春县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7)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政策待遇

  高层次人才招聘到岗后,按照《蕲春县企业急需人才和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

  三、公开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招聘方式

  根据岗位和专业特点,采取分类考试考核的办法进行。其中:①博士研究生特设岗位实行“公开报名、考核考察、择优录用、双向选择”,不设开考和竞争比例,招聘数量不限;②硕士研究生岗位实行“按岗招聘、公开报名、考试考察、择优录用”。

  (二)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在黄冈市政府网站(http://www.hg.gov.cn)、黄冈党建网(http://www.hgdjw.net)、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称市人社局,http://rsj.hg.gov.cn)、黄冈市人事考试院网站(http://www.hgrsks.gov.cn/hg)和蕲春县政府网站(http://www.qichun.gov.cn)及“蕲春网”“红蕲红”微信公众号等主流媒体、国内相关高校发布公告。报名人员可登陆上述网站或媒体查询。

  2.公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和高校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自5月10日8:00至5月30日18:00。

  (1)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在蕲春县政府网站(http://www.qichun.gov.cn)下载并填写《蕲春县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下称《报名登记表》),并将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能于2019年12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材料)、同底1寸免冠彩色近照(以姓名命名)等电子文档、扫描件,打包一并发送或邮寄至蕲春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地址:蕲春县齐昌大道138号;邮箱: zcy5539@163.com)。邮件主题请严格按“学校名称+考生姓名+博士(或硕士)”填写。

  (2)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蕲春县委组织部四楼人才办(地址:蕲春县齐昌大道138号)。报名人员须填写《蕲春县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附件2)1份,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能于2019年12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3)高校招聘会报名。定于5月24日在中南民族大学体育馆举办2019年“我选湖北·梦圆黄冈”人才招聘会,现场接受报名。5月10日至25日组织各高校联络站、相关招聘单位到武汉有关高校开展宣传推介活动,现场接受报名。

  (4)报名要求。

  ①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证件,填报内容虚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②考生报名和考试时必须使用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长度2-3厘米,大小300KB以下)。

  ③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务必真实准确,电话号码请不要随意变更,以便联系。

  3、资格审查、筛选。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以及岗位契合度等进行审查和筛选,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9∶00至6月1日17∶00。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即取消公开招聘资格。

  关于学历及学位取得时间。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用。

  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进行拟定,并按研究生专业目录进行逐一明确。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用人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4.面试。

  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并在蕲春县政府网站 (http://www.qichun.gov.cn)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按百分制量化评分,现场公布成绩。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生综合成绩。

  为体现竞争择优原则,招聘硕士研究生的岗位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若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招聘人数,划定最低合格线(75分),进行择优录用。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8的,加试笔试,并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博士研究生全部进入面试。

  重要提示。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考察、体检、签订诚信承诺书、公示

  招聘硕士研究生的岗位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考生面试成绩并列无法确定入围考察人选的,组织加试。博士研究生面试或考核合格的全部进入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考察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其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对象如有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对象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签订诚信承诺书。进入体检的考生,须签订《蕲春县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签订承诺书后,擅自放弃聘用资格,导致社会公共资源浪费、影响单位选人用人的,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将按规定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未签订或者拒绝签订诚信承诺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公示。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蕲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chu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生主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可根据需要组织递补。

  6.聘用和培养。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重点跟踪培养。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四、其他事宜

  1、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聘用名单在网上公布后,聘用人员不得另找工作单位,并按规定时间报到。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聘用人员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对无故自行放弃的人员,不得办理改派或调档手续,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联系电话:0713-8517330(中共蕲春县委组织部)

  0713-7308831(蕲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蕲春县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

  2.蕲春县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3.蕲春县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doc

  中共蕲春县委组织部 蕲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10日

    (编辑:tr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