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16 14:41 湖北教师招聘 https://hb.huatu.com/ 文章来源:未知
义务教师公基督学1000题第二节 民法4由湖北教师考试提供同步湖北人事考试。更多关于义务教师公基督学1000题第二节 民法4,湖北教师招聘试题资料的内容,请关注湖北教师考试频道/湖北人事考试!咨询电话:027-87870401。湖北教师考试交流群:
4.刘某造谣生事导致张某网店商誉受损,则“网店声誉”属于《民法总则》中规定的( )。
A.名称权 B.名誉权 C.荣誉权 D.信誉权
4.B【解析】本题考查民法概述。《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A项,名称权是法人、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依法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名称的权利,是人格权的主要组成部分。不符合题意,故错误,排除;B项,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故正确,当选;C项,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不符合题意,故错误,排除;D项,信誉,多指在淘宝,拍拍等购物网站上卖家店铺的信用评价,由于有刷信誉的存在,淘宝上的信誉并不能成为衡量信誉。故错误,排除。因此,本题选择B选项。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